火,汉语常用字,读作huǒ,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指物体燃烧时产生的光焰,后引申为产生光焰的爆炸或射击、怒气、中医学上的燥热之气、热烈的、红色的等含义。
火,象形字,火的甲骨文字形像物体燃烧时光、焰迸射之形。金文火字由火苗的象形加两点构成,两点表示火苗中有东西向两旁散发,整个字是向四周发光发热的东西,由此产生火的含义。战国文字将火形拆成了四笔,但还保留了一点光、焰上冒的样子其后的小篆与战国文字一脉相承,楷书写作火,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