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证明途径包括书面借据、收据、银行转账等书证证据、见证人证言、当事人口供等证人证据、物证证据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偿还期限届满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口头协议所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的证言应当是客观真实的,不能为当事人所指使、所贿买或者所胁迫。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物证应当是直接说明案件事实的客观物品。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借贷双方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约定借款的形式和期限。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欠条等债务凭证予以认可并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事实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