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包括标准工作日的150%工资报酬、休息日的200%工资报酬以及法定休假日的300%工资报酬。若无法安排补休,则应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分析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合同工薪资核算流程
合同工薪资核算流程是指根据合同工的劳动合同约定,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方法计算合同工的薪资。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定合同工的工资基数,通常是根据合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确定。其次,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算合同工的工作时数或完成工作量。然后,根据工资基数和工作时数或完成工作量,计算出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接下来,根据合同工的绩效、加班、津贴等因素,进行相应的加减项计算。最后,将基本工资和加减项相加,得出合同工应发的薪资总额。在核算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工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扣款项目,并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通过合同工薪资核算流程,可以保证合同工的薪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和支付,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对于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而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至300%的加班工资。合同工薪资核算流程是根据合同工的劳动合同约定,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方法计算合同工的薪资。通过合同工薪资核算流程,可以确保合同工的薪资按照约定进行计算和支付,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