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刑期。只有被羁押前先行羁押的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人,羁押时间可抵减刑期。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人,羁押1天可抵减刑期2天。被判处管制的人,羁押1天可抵减刑期2天。
法律分析
取保期间不算判刑时间。只有被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被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管制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拓展延伸
保释期间的法律影响及其执行期限
保释期间的法律影响及其执行期限是一个涉及刑罚执行和法律程序的重要问题。在保释期间,被告人暂时获得自由,但仍需遵守一系列法律限制和义务。保释期间的时间通常不计入刑罚执行期,因此被告人在保释期间并不会减少刑罚的执行时间。然而,保释期间的行为和遵守条件对刑罚执行具有重要影响。如违反保释条件,可能导致保释被撤销并重新入狱,同时可能会对刑罚执行期限产生影响。因此,被告人在保释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刑罚执行期限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保释期间的时间通常不计入刑罚执行期,但被告人仍需遵守法律限制和义务。违反保释条件可能导致保释被撤销并重新入狱,同时可能影响刑罚执行期限。被告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