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电话来的原因比较多,具体需要根据电话的内容进行分析。业务范围比较大,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每个部门负责处理各自的工作问题,有民事的,也有刑事的。有派出所的,也有交警队的,从正面来理解,一般是涉及到当事人的事情,才会有可能来电话.例如:个人报案以后的询问,车辆年检到期的通知。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第五条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特定对象告知或者提供查询服务。
第六条 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警务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妨害执法活动的执法信息。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