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一、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流程: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如果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年一个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问题处理: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3、补偿项目项目处理。
二、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规定具体有以下几点: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期满后,可以直接提出不续签的请求。
员工离职流程如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