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9条规定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罚。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出售国有资产,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导致特别重大损失,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徇私舞弊的刑罚制度如何惩治违法行为?
徇私舞弊的刑罚制度是为了惩治违法行为而设立的一套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徇私舞弊是指公职人员在执法、司法、行政等职务活动中,以个人私利为目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的刑罚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等,具体的刑罚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同时,徇私舞弊的刑罚制度还与其他法律制度相互配合,如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等,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惩治机制,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语
徇私舞弊的刑罚制度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而设立的重要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出售国有资产,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打击腐败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徇私舞弊的刑罚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了多层次的惩治机制,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