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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篇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值班员应按时上下班,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

  2.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对可疑情况做好记录并录像。

  3.值班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大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并做好记录。对电话报警及发现刑案、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

  4.值班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来监控室的人员应做好登记。

  5.值班员应爱护使用的设备,以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拆装设备。

  6.在当班时主动做好监控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禁止在监控室吸烟。

  7.不在非值班场合谈论监控过程,不泄露监控录像内容;无公安机关出具的破案需要证明或非经保卫科批准,不外借录像资料或未经保卫科及主管部门以外的人员翻看监控资料;不传播监控中发现的各种情况特别是他人隐私;不损害他人声誉。因不遵守保密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泄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8.保持通讯联络通畅。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生故障及时报修;不占用监控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9.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程序,禁止调整改动计算机系统。

  10.监控室值班的保安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11.负责监控室电视屏的监视工作,并密切监视消防控制器和电脑显示屏系统。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治安状态,发现问题正确分析,果断决定,及时报告并与有关保安岗位取得联系,及时处理落实。

  12.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录像工作和资料的保管工作。

  13.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巡逻保安及保安班长到现场查看并处理。

  14.负责白班和夜班工作区与生活区的报修,及时通知有关维修单位进行处理,有关院区所反映的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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