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防患于末然,确保师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直接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学生和班级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任课教师是上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课期间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安全教育日,本周为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节课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校长每周利用周前会议布置安全教育内容;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学前几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期末放假和作息时间变更都要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生及家长上放学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每学年通过多种形式,根据学生实际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学校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校舍、设施、器材,班级路队和班级安全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校长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巡视;校巡逻队在下课期间和放学期间对校园安全不定期进行巡视,并在上课期间不定时进行巡视。
4、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度。各校应建立防火、防震、预防传染病、防触电、防恶劣天气、防故意伤害、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制度,举行安全应急演练,做到处置得法、方法得当,责任到人,演练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重伤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个班内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传染病例的 及时学校,由学校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
6、建立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必要的损失外,按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局面检查、扣罚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