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 篇10

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 篇10

2024-07-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阅卷、归档和已归档文件的传阅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造成工作疏漏,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负责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及会议记录工作。

  3.及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如汇报、总结、统计报表等。

  4.配合制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导性计划、规划,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

  5.负责做好办公室电话的接听、管理工作,对上级部门单位的来电做到及时接听、签批处理,并督促落实。

  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做到及时汇报,归口办理,制度健全、卡册齐全。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财务开支日清月结,每月月底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擅自离岗一次,罚款100元,累计离岗三次以上,予以待岗。

  8.加强政府内部的财产管理,做到财产登记底子清,管理严,若不负责任造成财产丢失或损坏现象,按价进行赔偿。

  9.购买物品必须向主要领导汇报,填写物品购买申请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购买。购买时须由2人以上定价购买,对所购物品须2人进行及时签字,禁止累计后一次性签字。

  10.加强对打字员、炊事员、驾驶员、锅炉工的日常管理,并负责监督通讯员、打字员、炊事员、驾驶员、锅炉工履行职责,若对上述人员管理不严,造成工作失误,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做好其他服务性工作。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