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迟到、早退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不按指定位置工作、每次罚5元。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20—50元。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元,责任人处罚10元。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20元。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50元。
7、工作态度不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质不符合要求或耽误师生用饭者处罚20元,造成师生严重投诉者,处罚50元。
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50元。
9、工作粗心,引起师生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0元。
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元。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罚50—100元。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食用,造成师生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20元。
13、欧打他人者,开除并处罚20元。
14、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元。
15、累计扣款达500元以上者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