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将接触乙方的工作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教育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东翔教育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以及乙方要求保密的内容,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期间为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期间为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
第三条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承担甲方交给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学习资料等产生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于乙方自身工作所有的教育、教学内容、资质予以保密。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甲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甲方亦应本着诚信经营、真诚合作、教育为本、学生至上的态度,保持乙方自身工作内容以及教育秘密的保密性。
(2)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或者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不非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传播或其他方式使任何与东翔教育无关的第三者人员知悉乙方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秘密。
第五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也同样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自身工作内容和工作秘密承担如同乙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离职后甲乙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认为甲方的泄密行为对乙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有权提前解除并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九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