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居住人员密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降低度事故损失,确保宿舍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确保我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及教育工作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汇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对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1、二级学院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班级、学生社团积极配合或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2、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时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政治教育,特别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经常以宣传简报形式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传授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重点要害问题的检查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5、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注重心理疏导,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好辅导员谈心工作,特别加强对心理困难学生的谈心工作,及时了解心理困难学生的心理状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建立一支可靠的信息员队伍。培养一支起桥梁纽带作用的、以学生为骨干的信息员队伍。以学生党员为核心,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为骨干,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信息,增强安全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干部作为宣传员、信息员、安全员的作用。
(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工作
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技能培训,增强学生以及宿舍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参与宿舍管理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要熟练掌握宿舍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要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要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对晚归、通宵不归、酗酒闹事、赌博、违章用电等各类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电器、炉具、管制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要予以没收,并按照《X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学生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加强值班巡查工作
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宿舍区辅导员值班室的值班安排,值班时间段分别是: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40,晚上19:00-23:30(冬季为19:00-23:00);值班人员在值守期间,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驻守值班室,不定期巡查所负责区域;要认真做好学生咨询答疑工作,并第一时间处理宿舍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1、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可先视情况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学生宿舍楼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员。宿舍楼值班人员应马上切断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邻两个宿舍的电源或宿舍楼总电源,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和物业公司,并立即到达现场查看火情。
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保卫处警卫值班室(新校区-,东校区-以及消防管理科(-),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具体地点,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然后拨打校保卫处报警电话以及消防管理科电话。
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宿舍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各学院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6、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住宿,做好心理疏导等后续工作。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若学生宿舍发生失盗、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宿舍管理人员、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警。迅速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新校区-和东校区-,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
2、报告。及时向当事人所在学院、保卫处、物业公司及学生处报告。
3、处理。
(1)保卫处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主管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和学院相关学工人员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保卫处、学生处工作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对于失盗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保卫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4)事件相关人员均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所了解情况。
(三)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如当地发生地震、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应对:
1、通报信息。对于强降雨、雷电等可准确预知情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通知,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信息传达工作。对于地震等不能准确预知的自然灾害,如接到上级的地震预警时,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和思想稳定工作。
2、做好防范。
(1)强降雨、雷电发生前,宿舍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学院学工人员要对宿舍楼各种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学生要对本宿舍门窗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强降雨、雷电发生时,工作人员要对宿舍楼内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学生要保持冷静,关闭宿舍电源并将各种电器从插座上撤下,待在宿舍内不要外出,关好宿舍阳台门窗,不要到阳台观望。
(3)地震等事前没有预知自然灾害发生时,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匆忙逃离宿舍楼,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其次发现人员要大声呼叫,提醒学生利用周围条件积极自救。主震过后,宿舍管理人员要迅速切断宿舍楼电源,以防发生次生灾害,并立即组织学生从宿舍楼内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3、实施救援。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灾害现场救援工作。
(四)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疫情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当学生宿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疫病传染病时,要根据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及时汇报。
(1)若学生出现人身伤害或各种突发疾病(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时,当事人、发现人员或宿舍楼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值班医生(如情况紧急或伤害严重,须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报告当事人所在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和物业公司,以上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2)学院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将相关情况向学生处进行汇报,学生处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2、恰当处理。
(1)校医院值班医生进行紧急救治,并安排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害或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伤情、病情严重的情况原则上应与“120急救中心”说明指定送往株洲市中心医院)。保卫处、学生处、学院和物业公司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周围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2)若学生发病原因疑似为食物中毒,不要清理学生的`呕吐物及现场,以备检查。同时应立即对其它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其他有类似症状的学生,以便进行救治。
(3)若怀疑为传疫情传染病,应立即关闭本栋宿舍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并向学生处及相关应急处理机构汇报,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五)发生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防止和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区发生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未经批准集体外出等各类学生重大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1、做好预防。
(1)宿舍楼栋管理人员、学工老师、学生信息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毕业生离校等敏感时期,要深入学生宿舍走访了解,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变化情况。
(2)宿舍楼栋管理人员、学工老师、学生信息员一旦在学生宿舍楼发现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重大事件的大、小字报、标语、横幅、言论、网络舆情等信息时,要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处进行调查后,根据具体情况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处置,做好重大事件预防工作。
2、迅速报告。一旦发生学生重大事件,宿舍楼栋管理人员、物业公司主管人员、学生信息员应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保卫处、学生处接到报告并进行调查了解后,应立即向各二级学院反馈,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3、妥善处理。
(1)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学校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2)相关学院全体学工老师要深入学生一线,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3)二级学院要协同保卫处、学生处对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行调查,并将相关调查结果报校领导。
(4)二级学院、学生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学校宣传部门要做好媒体采访、舆论管控及新闻报道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