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局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要求,经市局党委研究,现制定市公安局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机制,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以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以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能力为标准,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由市局党委统一领导。市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倪兴余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区各分局、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局政治部具体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竞岗时间
竞岗工作从20xx年10月9日开始。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日;科技技能测试时间为10月18日至20日;笔试时间为10月25日;竞职演讲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
四、竞岗职数
1、市局(不含交巡警支队)副科级领导职位48个,包括市局机关中层副科级领导职位、副处级单位(不含交巡警支队)所属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分局副职、分局所属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等。面向市局(不含交巡警支队)在编在职符合条件民警竞岗。
2、市局交巡警支队副科级领导职位8个。面向市局交巡警支队在编在职符合条件民警竞岗。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党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竞争市局(不含交巡警支队)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副主任科员;
(2)任科员职满五年;
(3)年度考核曾连续三年优秀的、荣立一等功、二等功或两次以上三等功的、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任科员职满三年。
2、竞争市局交巡警支队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副主任科员;
(2)现任股职干部;
(3)未设股级机构的部门任科员职满五年;
(4)年度考核曾连续三年优秀的、荣立一等功、二等功或两次以上三等功的、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任科员职满三年。
六、方法步骤
1、公布方案和动员部署。市局政治部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副科级领导职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议或下发文件等方式,进行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填写《淮安市公安局竞争上岗报名表》(附后)。分局人员到所在分局政治处(办公室)报名,由分局进行资格初审;副处级支队人员到所在支队综合大队报名,由支队进行资格初审;每日下午5:00前集中报政治部人事处复审。其它部门人员直接到政治部人事处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本人;符合条件的,在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3、科技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上机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安信息查询、大平台操作及办公自动化应用等,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测试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个人综合得分。
4、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文字写作等。笔试采取集中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个人综合得分。
5、竞职演讲。按照科技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以1:4的权重计算得分,两类职位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与竞岗职数1:3比例进入竞职演讲。
(1)内容和要求。竞职演讲主要是对本人经历、任职的优势进行阐述,提出工作设想、主要措施等,要求脱稿,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评委组成。评委不少于20人,分别由市局党委成员、考官和群众评委等三个小组组成,即领导评分小组,由市局党委成员组成;考官评分小组,从具有三级以上面试资质的民警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群众评分小组,从相关单位推荐民警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3)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组根据竞争者现场表现情况当场打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低于60分为不合格。竞职演讲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个人综合得分。
6、民主测评和推荐。由市局政治部组织对竞职演讲合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民主测评优秀率达50%以上,优秀称职率达85%以上,且推荐率达5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率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并按20%的比例计入个人综合得分。
7、组织考察。根据科技技能测试、笔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的成绩,根据1:4:3:2的权重计算总分,两类职位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与竞岗职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局政治部组织开展,主要考察竞岗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8、党委研究。市局党委结合综合得分、考察及职位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既注重考试成绩,更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水平,研究确定人选和所任职务。
9、公示任命。市公安局党委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的基础上,对拟任用人员予以公示。对公示无问题的,正式任命。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动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市局党委的决策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要全面动员,正确引导,鼓励符合条件、表现好、有能力的同志踊跃报名,勇于接受组织的挑选。
2、精心组织,确保规范。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规定,按照实施方案步骤要求,规范操作、科学运行,保证本次竞争上岗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处理好竞争上岗与日常业务工作、队伍管理的关系,做到竞争上岗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竞岗工作要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民警监督。市局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竞岗程序、工作环节及执纪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竞岗民警要端正态度,遵守纪律,不准搞任何非组织活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在竞岗过程中,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本方案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