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学生食堂、小卖部食物卫生安全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食品的卫生质量关,及时防治好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一、预防食物中毒与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校值班电话:
二、职责
平时,政教处对全校师生作预防食物中毒的思想工作,卫生室定期作卫生知识讲座。总务处按规定,对学生食堂、小卖部的食物卫生监督管理,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食物中毒情况。食堂管理负责人对每天购进食物随时抽查、检验。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消毒、杀毒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食堂管理人员、厨师、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树立食物卫生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执行,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值班室和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由学校综合情况后,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站,不得隐瞒、谎报、拖延和阻挠事故报告。
2、学校采取应急措施:先直接送至校医室紧急救治处理。总务处、政教处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拔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帮助。
3、总务处立即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准到操作间或销售处。
4、政教处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由学校安排工作,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公安部门的检验、检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团委)
2、如有家长来访,由教务处和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政教处、团委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