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为经 金融办批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从事投融资信息提供的中介服务平台,致力于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的交易机制和体系,以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为自愿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并申请成为甲方交易平台保证机构会员的企业法人,其自愿接受交易平台特定融资人会员的委托,为其向特定投资人会员提供保证担保。
基于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利共赢、诚实守信之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成为甲方交易平台保证机构会员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各方信守谨遵。
定义:
除本协议及/或甲方公布的其他文件明文规定外,本协议对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会员,是指经甲方审批,同意并允许其在甲方交易平台,接受特定融资人委托,向特定投资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机构会员。
2、融资人,是指经甲方审核,同意其以融资人的身份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融资的自然人或法人。
3、投资人,是指经甲方审核,同意其以投资人的身份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资的自然人或法人。
4、债权人,是指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资,并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的投资人会员。
5、挂单,是指甲方根据风险控制流程及管理制度,对融资人会员的融资请求进行审核后,同意其在交易平台就融资额、融资利率等信息进行公告的过程。
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甲方进行维护和运营的,供投资人、融资人达成投融资合同的电子服务平台。
第一条 会员承诺及保证
经乙方审慎评估,向平台作出如下承诺:
1、持有合法、有效、齐全的营业执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2、公司全体股东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了认缴或认购股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已完成相关验资手续;
3、公司拥有完整的风险控制团队,并具备专业的风险控制能力,且已建立并将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及体系,足以实现对风险的防范和及时预警,同时,保证将不断提高自身之风险防范及担保能力;
4、保证其承担保证责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融资担保业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保证其向平台提交之所有融资项目及融资人信息及相关资料,为其经过严格、妥善的尽职调查和核实后提交,承诺对所提交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同时,乙方保证,其在与债权人、平台签署《保证合同》之前,已按照平台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全部的反担保措施,并确保该反担保措施足以防范可能导致的违约损失;
6、若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担保的融资项目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责任时,乙方承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及时代偿责任。
第二条 账户管理
1、账户设立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或信息,由甲方对乙方的担保能力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经甲方审核同意,同时乙方在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缴纳相应的席位费后,甲方将为乙方开通保证机构会员账户,并拥有唯一的会员编号 。
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之原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其必要的资料及信息,并对上述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的,甲方将根据其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等,以《保证机构会员指标评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的可担保金额上限、单个融资项目担保金额上限、保证金等相关事宜。此通知书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该通知书应当作为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开展相关担保业务的准则或依据,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甲方将基于乙方所担保项目实际发生的逾期、担保代偿等其他相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相关指标并向乙方送达新的通知书。新通知书送达之日,相关指标即按新通知书所载之标准执行;新的通知到达之日为甲方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办公场所之日或甲方以邮寄方式寄交时交付快递人员之日。
2、该账户用于按照甲方交易规则,向甲方交易平台提交融资项目信息等操作。
3、乙方应妥善、安全的保管账户密码及信息,非因平台原因造成的密码泄露、信息泄露等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乙方可以登陆账户对密码及信息等进行设置、保存和修改,但应当遵守平台相关管理规则或规定。
4、乙方同意:基于保证投融资人合法权益及保护交易安全之需要,平台有权暂停服务或限制交易平台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变更时,乙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及改变后的协议执行。
5、若乙方账户信息需要变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平台提出申请,经平台审核确认后,平台将按照申请之内容,对乙方账户信息进行对应的更改。
6、基于下列原因,平台有权注销乙方账户:
6.1 乙方主动申请注销;
6.2 乙方违反相关保证合同之约定,导致平台取消乙方保证机构会员资格的;
6.3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导致平台取消乙方保证机构会员资格的;
6.4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6.5 其他因乙方严重影响平台及平台投融资人会员合法权益,导致平台终止乙方会员资格的情事。
7、乙方保证机构会员账户的注销或资格的取消,不影响乙方按照相关保证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亦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条约定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第三条 乙方工作及职责
1、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推荐其经过审核的融资项目,并为融资人提供担保。对于甲方向乙方推荐之融资项目,乙方经审核同意承保的,应提交甲方复审。
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为其担保项目的融资人办理相关融资人入会手续,并按照甲方要求,协助融资人签署相关会员协议,缴纳相关费用等。
3、经乙方同意承保的融资项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相关融资项目的资料及信息等提交甲方复审;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复审,给予甲方进行复审所必要的一切协助或便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进行独立复审。
4、经甲方复审同意的,乙方在接到甲方同意通知后 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的反担保手续,签订反担保相关协议,并将协议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应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设定的权利证明文件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流程,配合甲方签署连带保证合同等;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融资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法应支付的费用,具体内容以针对具体融资项目所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经甲方复审拒绝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融资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5、乙方应根据甲方交易规则等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对其担保项目的融资人会员进行培训,确保该融资人会员明确知晓甲方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则、流程及管理规定,掌握甲方交易平台的相关操作及使用说明。
6、乙方承包项目融资成功后,乙方应负责按照保证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融资项目及融资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贷后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定时或不定时的向甲方提交。
7、为维护交易平台之投融资人合法权益,规范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的担保活动,禁止乙方从事如下任一行为或发生如下任一状况:
7.1 以甲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非法经营等非法活动。
7.2 鼓动、暗示、促成投融资人会员或者代理上述会员在甲方的电子平台之外,避开甲方,进行投融资交易。
7.3 另立与甲方的电子平台相同或者类似的平台,发展投融资会员,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经营活动。
7.4 损害甲方、甲方投融资会员的形象或者利益。
7.5 以任何形式泄漏、买卖投融资会员的隐私、个人信息或者篡改、隐瞒交易信息、交易记录或者交易事实;利用会员信息牟利;以债务人名义利用甲方交易平台骗取资金。
7.6 伪造、隐瞒担保项目、融资人的真实信息、材料,误导甲方及其投融资会员。
7.7 违反甲方的交易规则、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融资会员收取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7.9 利用向甲方提交的融资项目之反担保措施,向任何第三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融资。
7.10 违规向他人介绍或推荐甲方交易平台及其产品,如承诺收益、保证收益等。
7.11 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出具失真或不完整的项目分析报告,致使甲方对融资人的资信、财务、经营等状况作出非客观的评价,从而导致甲方及/或投资人损失的。
7.12 其它损害甲方或者甲方投融资会员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收费
1、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入围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席位费:
1.1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年度席位费:人民币(大写) (¥ 元);(大小写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1.2 乙方应当按照其在甲方交易平台承保(即指乙方以保证人的身份,为甲方交易平台之融资人,向其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债权债务本金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席位费;且乙方应当在其向甲方交易平台就单个或几个项目出具担保函之日起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席位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布乙方提交之融资信息,由此导致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所可能承担的违约、侵权责任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2、甲方指定收取席位费的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号码: 。
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年的,则乙方应于上年度届满前 日内,与甲方协商下年度席位费的支付标准并完成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不应低于本条第1项约定之费用标准。
3、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针对融资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备案,但甲方不对乙方与融资人之间基于收费项目和标准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行制订的收费项目或标准进行否决或提出调整意见,并有权向会员进行调查,以确定乙方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
4、乙方可自行向融资人收取已经甲方备案同意的相关费用,或委托甲方代为收取后转付乙方。若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收取的,双方应签署相应的委托协议或书面授权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取。甲方受托收取相关费用后,应及时返还乙方,乙方应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返还,并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鉴于甲方无权亦无义务就代为收取的费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并交纳相关税费;否则,由此所导致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应当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的,乙方应就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以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及载体,对在甲方平台上的所有融资项目进行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2、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愿意担保,但不符合甲方业务操作规则、风险控制或相关规定的融资项目。
3、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融资项目进行调查、审核、监督,并有权就融资事宜直接与融资人进行沟通,而无需事前或事后知照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平台承保的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并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和相应处罚,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应当包含有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的承保业务情况及乙方在其他金融机构承保业务的情况,该报告应当足以反映乙方承保业务的规模、期限、代偿情况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根据调查结果,若乙方存在违规、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之情事或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停其承保业务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融资项目承保,或直接取消乙方的会员资格。
5、甲方应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和资料,方便乙方向融资会员提供服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本协议担保业务的开展及与甲方的对接。乙方的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安排的相关培训,通过相应的考核后,在甲方进行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且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单方调整和决定乙方担保金额上限、单个担保项目金额上限、保证金缴存等相关事宜:
2.1 变更法定代表人;
2.2 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结构;
2.3 变更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及联系方式;
2.4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5 发生人民币 (大写: )万元以上诉讼案件或经济纠纷;
2.6 取得其他交易所会员资格;
2.7 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有权机关立案调查、处罚或受到其他交易所处罚;
2.8 甲方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3、对甲方向乙方推荐的融资人、融资项目,经乙方调查、评估后,认为确实存在难以控制的较大风险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4、对涉及甲方及甲方经营业务的对外宣传工作,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对媒体或其他第三方发布未经甲方审核或者确认的任何有关甲方和会员以及任何与交易平台相关的信息、言论,不得进行虚假、歪曲或者夸大宣传,确保有关甲方、甲方交易平台和甲方会员的对外宣传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如因此给甲方、会员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不时发布的业务操作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及时将更新内容向其担保的融资人会员进行传达并组织培训。
6、乙方有权向其所担保项目的融资人收取担保费及其他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备,并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
第六条 罚则
1、若乙方存在或发生如下任一情事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书面警告、罚款、暂停担保业务、取消保证机构会员资格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1.1 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承诺及保证;
1.2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之任一约定;
1.3 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之约定,未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甲方备案或违规向融资人收取费用;
1.4 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中第2款之约定;
1.5 乙方逾期支付席位费超过 日的;
1.6 乙方违反约定交纳保证金或补充保证金等;
1.7其他违反本协议及甲乙双方签署之相关协议的约定的。
2、若乙方因违反前款之约定,导致甲方取消乙方保证机构会员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已支付的席位费,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按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注销乙方会员账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乙方应承担之义务(无论本协议中是否载明“构成违约”)的任何一项,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外,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如因此给甲方或投融资会员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前述款项甲方有权在不经事前通知并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或返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并通知乙方。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3、免责事由
3.1 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重大政策变更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3.2 因政策、法律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八条 协议提前解除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经协商一致解除的,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约定解除后的相关事宜。
同时,非因本协议任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导致本协议提前解除的,原则上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席位费;除非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本协议有效期内未发生担保项目或担保项目极少的,甲方可同意适当退还部分席位费,但应当扣除如下部分费用:
1、甲方已经缴纳的相关税费;
2、为促进乙方担保业务的增长,甲方已实现的付出;具体计算标准为自乙方成为保证机构会员当天始至双方就提前解除本协议而签署终止协议的当天止,每满一个月的扣除席位费的 %,不满一个月但超过15天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15天的按照半个月的标准计算扣除。
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协议期限届满前 个月内,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另行协商签署后续年度协议,无意继续合作的,则本协议到期自然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之履行所产生的所有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面商等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2、因履行本协议条款涉及的甲方规定、规则及附件(包括本协议签署时生效及之后的更新、补充、修订文件等),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保证机构会员指标评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