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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多次与贵公司联系付款事宜,均于种种理由借故推脱,现我公司特发此催款通知书。贵公司必须在20xx年8月20日前,将该笔款项付于我公司。
如贵公司在20xx年8月20日前,不能付款,我公司的承办律师将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多项费用将由贵公司承担。
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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