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路弄号xx室、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xx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xx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