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19日发布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全文如下: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从x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10:00上班、14:00下班,16:00上班、20:00下班(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