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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担保借款合同 篇6

2024-07-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甲方(出资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下称“稳得利担保”公司)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叁万万元人民币,期限六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月息18‰,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四条:乙方借款用途为进货,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五条: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结清本息,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应于当日将当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逾期之日起____日内丙方应将应付款项偿付给甲方。  

  第八条:本合同各方一致认为,本合同必须办理公证,乙方自愿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6)、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偿还本金或利息的,应自逾期之日起对借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费;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5%的罚金,并应自收到丙方的追偿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无条件向丙方偿清全部垫款及罚金;  

  3、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稳得利担保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稳得利担保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稳得利担保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5、借款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支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在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授受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10  抵 押 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2,占地面积_______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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