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己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约定:由乙方承包甲方之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的顺利完成,本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签定本安装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前述空调安装工程,本合同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__ _天,即自20xx年__ _月__ _日至20xx年_ __月__ _日;其中室内工程主体部分工期为 _ __ 天,即自20xx年_ __月 __ _日至20xx年__ _月 ___日。( 前述“本工程工期”在本合同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仅指进场施工之日起至交付甲方验收之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3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实际操作与设计规定不符等原因而增加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市政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5)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附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价款及给付方式
1、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为固定包干总价人民币万元(大写 : 元整)。
以上包干总价含:人工费、机具费、场地租用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安装费,措施费,吊装费、规费,实验费、水电费,配合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施工期间的一切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为固定包干总价,不论市场如何变化,结算时均不作任何调整;在设计图纸不发生更改的前提下,不论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是否超出《工程量清单》,结算时都不作任何调整;若设计图纸发生更改而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则增加或减少内容按照附件《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相应的增加和减少。
2、给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
(2)甲方施工人员、设备及前期材料进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工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
(3)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运至施工现场,经甲方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
(4)管道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5)工程完工后,主机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整个系统运行良好,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检收合格证,并“ ”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工程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6)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给付,若有应付款项的,应扣除相应款项后给付。
3、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需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实验、试压、测试报告。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果出现因施工质量引起的漏水现象,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指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相关事宜。
2、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作出施工组织方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后,形成最终执行方案,并制定验收标准,作为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
3、甲方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及临时施工场地、现场办公室、机具材料库房等。
4、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装修、消防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5、甲方依据此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等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7、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
8、严格按本合同书中第五条款的规定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9、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时向乙方提供资金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10、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由工程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该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11、对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1款“本工程工期”内的时间交付甲方验收,甲方必须对乙方作出相应误工补偿。补偿
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2、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检验,甲方认可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现场进行检验,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且承担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费用。如甲方提出异议,可再次进行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书》,甲方在接到此通知书后10日内进行竣工验收,如超过10日而甲方仍未组织验收工作,则视为己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质量责任,并视为己验收合格。
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见本合同第四条2款)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15、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申明的秘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职责。
2、向甲方提供了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3、指派为现场代表,负现调处理施工现场相关事宜。
4、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及时送甲方,经甲方、设计和监理批准后实施。
5、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国家颁发的《通风与空调工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环保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并保证能通过综合竣工验收。
甲方:
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