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如下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甲方将企业的广告业务委托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广告业务。乙方根据甲方关于上述业务的要求,诚挚地提供高质量、高效率且及时的服务。
二、广告业务的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企业的广告代理商,为了实现甲方的目标,将提供以下业务:
(一)广告策划服务内容
1、开展以提高甲方的品牌价值为目的的市场营销业务。
2、开展以甲方负责的商品销售及促进其商品销售为目的的市场营销领域的相关业务。
3、对甲方在公司内部实施的以市场推广计划为主的市场营销策略提供支持等相关业务。
4、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5、产品及目标人群分析。
(二)广告创作服务
1、项目基本视觉系统
(1)logo设计、字体设计。
(2)标准字、标准色、应用规范。
(3)项目vi应用(名片、信封、信笺、纸袋、纸杯、胸牌、胸徽、工作牌、办公部门标识、项目导视、办公用品、礼品等等)。
2、宣传用品设计
(1)企业形象书。
(2)产品书(根据需要可能不止一本)。
(3)产品销售海报、产品海报(各个阶段会有不同的版本)。
(4)宣传折页、单,、宣传光碟。
(5)招商手册。
3、广告创作
此部分包括了整个项目推广中所需要包括的所有广告形式、所有媒体的广告创造工作,包括了每个广告中的图像创意和文字创作。
(1)平面广告:户外路牌、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灯箱、网络广告、车身广告、公交站台等等所有以平面形式发布的广告创作工作。
(2)电波广告:电视广告的创意及脚本提交包括拍摄手段建议、广播广告的文字撰写及监制录像完成、短信广告文字撰写。
(3)网站设计:提供项目的网站设计方案并协助网站的建设。
4、广告制作服务
(1)印刷品的承印服务。
(2)喷绘、写真制作。
(3)展位制作。
(4)电视广告、广播广告制作。
注:制作费用另计。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广告策划设计所必须的资料信息,并及时将营销计划、市场目标、市场情况,推广预算,竞争对手资料告知乙方。同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要求前提下,甲方应保证委托给乙方的广告业务的稳定性。
4、不得强行要求乙方从事欺诈或违法的广告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公司背景、经营理念、营销策略、产品特性、广告目标的基础上,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甲方的市场营销计划及广告推广预算,制定全面的广告策略和广告计划,并在甲方确定后实施和管理。
(2)制定媒介策略、媒介投放计划以及购买由甲方同意的媒体广告资源,同时对媒体执行进行监督。
(3)公关和互动营销的总体规划、策略制定,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
(5)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所有业务的推进情况和成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高度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五、费用支付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的宣传费用及制作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元整。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需预先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____%的服务费。
六、争议条款
合同双方因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