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顺德电器公司(软件使用企业)
住所:顺德市XX镇X路X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广州市X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公司)
住所:广州市路号B座301-305室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生产现场实施“监控系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责任的约定
为改善甲方生产管理手段,甲乙双方合作实施监控系统——,并分别承担下列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指定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软件系统所需的生产工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参与系统的连接工作。
(2)甲方须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尽量详尽的格式文件,以便于进行系统与数据交换工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负责上述软件系统在本单位使用过程中的版权保密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监控系统”软件一套,其中包括服务器版调度排产子系统X个;工艺准备子系统X个;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X个。远程数据采集器在本系统定为计算机,并负责在乙方指定工作现场的安装与实施。
(2)乙方按甲方提出的完成系统的安装与实施。
(3)以乙方为主,与甲方共同完成指定信息与之间的传输。
①实现从甲方提供的数据文件中提取材料清单、产品名称明细、零件明细表、定单位号(合同号)等对系统的输入信息。
②实现由系统输出给甲方成本核算系统的零件制造成本信息的表格文件或数据库(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
(4)乙方负责对甲方2至3名使用人的培训。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信息及资料保密,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 进度与工作程序的约定
整个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进行。
(1)基本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费用分配为人民币X万元)。
①甲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附表所列出的有关资料。
②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完成软件基本使用系统的建立(各种工艺数据的建立)。时间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③基本系统运行测试。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系统与上层模块的数据连接(费用分配为人民币X万元)。
①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车间上层管理系统向系统传输的文件数据格式田OM、物料描述)。
②乙方负责完成系统向有关模块传输零件制造成本(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的程序模块。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月31日。
③集成系统测试。时间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27日。
第三条 验收标准的约定
①基本系统的验收,按指定的产品(X-X个)可通过系统正常运作为测试验收标准,其中包括工艺路线生成、作业计划生成及产生相应的工作文件。
②远程控制端的验收,按系统能够正常发送与接受信号为测试验收标准。
③与相应数据文件的信息传输,按信息传输正常、数据准确无误的验收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软件系统服务费共XX万元人民币,付款分为四期:
①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付X万元;
②基本系统调试正常,可投入生产使用,验收后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X万元;
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与主系统的配置与调试,经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X万元;
④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系统与~系统实现数据传输,系统调试验收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X万元。
第五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乙方在系统实施后的一年内,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并提供两次免费版本升级服务。一年以后对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均按人民币X元/工作日收取费用。(如属于本系统自身问题,乙方将免费提供技术维护;同时本条款的生效不包括双方继续的项目开发合作行为。)
第六条 其他约定
①在系统取得本企业第一个车间实施成功后,乙方将本着宣布推广与友好合作的精神,赠送甲方一个基本系统(一个作业计划模块和一个工艺模块),由乙方自行实施于企业的另一个模具车间。
②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在可能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在前段工作基础上的项目开发合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的约定(略)
第八条 附则
①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顺德电器公司(章) 乙方:广州市XX科技公司(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X年X月X日 时间: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