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上述双方根据平等、诚信、友好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定购由乙方生产并销售的成衣等货品,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本合同,已收到定金日期为准。
第一条定购标的及价格
(一)定购规格等指标:
见订单
(二)甲方买入乙方生产并销售的成衣等货品后使用甲方自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乙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期限为(乙方发货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货期先看面料情况,确定工期)
(二)交货地点为: 北京
即由乙方将上述指定货物及时、足额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预付款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人民币:( ),本合同签署后 5 日内汇出。
全部货品到齐后,甲方在到货7天内,检测产品是否合格,全部符合规定后,甲方付70%余款给乙方(此处有问题,应带款提货),即人民币:( ),若有不合格现象,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决定。
甲方在支付余款(以汇款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质量检验
(一)以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成分和颜色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样品为质检标准。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支付预付款。
2、甲方到乙方库房进行质检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时,及时安排验收货品及支付剩余货款。
(二)乙方的义务
1、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提供货品。
2、对货品的质量、安全、使用性能等条件负责,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品,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条件。
3、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品不涉及侵犯任何除甲方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负责甲方验收货品前的安全、清洁、数量完整等事项。
5、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原件):
(1)乙方开具货品收据,如甲方需要开正规发票(即乙方向甲方开具的签字票据)则乙方需要加收8%税额;
(2)装箱单;
第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7月 日 日期:20xx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