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祥华.加州洋房二期工程 工程建筑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二、质量要求:砂严格按照GB/T14684-20xx,石料严格按照GB/T14685-20xx标准组织供货。
三、合同履行地点:柯城区曙光路祥华.加州洋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法:按现场实际量方(过磅)交货,数量以现场材料员签单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叁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伍日内由需方书面提出。因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甲方要求换货。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按每月供货实际数量支付80%货款,余款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数量为准并工程款到位后一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 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乙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车辆到达现场要避免扬尘落灰,如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需付全部责任。
2、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