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收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生产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种植面积
乙方(生产人)负责为甲方(收购人)种植生产香榧 亩,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综合肥培管理、种植。
第二条 质量等级及验收
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种植生产的香榧,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由甲方按以上标准组织验收。
第三条 收购数量
凡在乙方种植香榧林产出的香榧榧蒲或干榧子,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由甲方收购。
第四条 收购时间: 月 日后
收购地点:由甲方上门收购或向甲方公司门市部投售。
第五条 收购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凡乙方种植生产的香榧由甲方实行保护价收购,榧蒲按高于市场价1元/公斤收购。乙方投售的香榧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 天之内向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货款。
第六条 采摘时间:为保证品质,按全镇统一采摘时间采摘,乙方不得就早于全镇统一采摘时间。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违约自销而不履行合同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交售的香榧没有达到第二条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3、乙方早于统一采摘时间采摘的香榧,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改变交货地点的,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的,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甲方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乙方所在地工商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