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就计算机维修保养及网络维护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
1.人民币__________元。电脑共计台,每增加_____台计算机每年需增加____元。
2.服务对象所包括的设备明细及服务内容:
3.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甲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乙方参考。
二、电脑及网络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甲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约定使用所在地。
2、周期:电脑及网络需每月上门服务壹次,如有特殊情况需随时响应。(不得超叁次)
3、初次安装调试完毕,负责对乙方进行一次电脑基本使用培训。
4、服务报告:每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映电脑及网络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保证乙方单台电脑操作系统正常运行,互联网与局域网畅通无阻,而其它应用软件不在服务范围之内,但应尽力给予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不提供杀毒软件、用户需自行购买杀毒软件或通过本公司代买。
6、故障隐患:如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甲方需与乙方协商,由乙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电脑及网络临时紧急服务
1、地点:甲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包括电脑使用所在地。
2、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不包括节、假日)为甲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维修要求电话后6-8个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限市区内,不含夜间,特殊情况除外)。区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乙方需要甲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乙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收费标准按照(附件二)执行。
3、乙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以协助甲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甲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甲方拿回大修,甲方需经乙方同意。
5、更换部件:
a、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甲方要在与乙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b、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甲方需在与乙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c、更换部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乙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乙方可以在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但须甲方验收。
6、服务人员: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固定的上门维护人员,如有更换,甲方需事先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