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 合同编号:
出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将 辆 租给承租方使用。车号是:
二、租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货运。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负责。
四、承租人充分利用自身的资质、资金实力、品牌优势,负责对所租赁车辆进行对外承揽物流运输任务,对所租赁车辆分配的运输业务统一开具运输发票。
五、承租车辆可享受承租方自有车辆所享受的保险优惠政策,承租车辆可到承租方指定轮胎销售单位、车辆维修单位享受打折优惠。
六、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度,出租方如因运输价格及运输地点不合适等可不予运输。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在接收承租方所安排的运输任务时,应及时完成。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不能享受一切优惠政策。承租人须按合同规定给所租赁车辆享受优惠政策,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运费结算:承租方必须在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方运输所得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号。
九、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