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男富余劳动力也逐年增多,随之产生了一批特殊群体—留守妇女儿童。为了全面摸清全县留守妇女儿童现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切实做好关爱工作,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今年5月初,____县妇联抽调专人对全县留守妇女及儿童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如下调查报告。
经调查,全县共有留守妇女164名(分布在7个镇37个村)、留守儿童307名(分布在7个镇48个村)。留守妇女中年龄在36-50岁的106名,占总数的64.6%;20-35岁的54名,占32.9%;50岁以上的4名,占2.5%。留守儿童中6岁以下的177名,占57.7%;7-12岁的81名,占26.3%;13-16岁的49名,占16%。父母双方均外出的188名,占61%。经调查,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3名(其中:患重大疾病1名、严重智障1名、肢体残疾1名),留守儿童25名(其中单亲20名、监护人75岁以上的4名、严重智障的1名)。
(一)农村留守妇女存在问题
一是劳动强度大。我县属山区县也是国列贫困县,群众居住分散,交通相对闭塞,农耕没有完全实现机械化,由于丈夫常年外出打工或经商,留守在家的妇女一般情况下上有老下有小,在家既要照顾子女,又要赡养老人,还要负责一年四季的农业生产,家里家外均由一人操劳,沉重的家务及生产任务压的她们身心疲惫。二是家庭经济基础薄弱。一些家庭男性之所以外出务工,绝大部分是因为人口多、负担重、收入单一,家庭困难,外出务工是为了改变贫困面貌。他们普遍没有一技之长,大多数靠在建筑工地务工赚取劳动报酬,收入不高,妇女一般在家主要是照顾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农业收入微薄,导致家庭仍然在贫困线上挣扎。三是缺乏安全感。一些留守妇女与丈夫长年分居两地,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他们的沟通交流逐渐变少,更有一些男士外出后受灯红酒绿的影响,对妻子的关心减少,感情逐渐淡化,家庭矛盾日益凸显,导致留守妇女情绪低落、安全感缺失,自卑感等油然而生。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
一是感情上缺乏抚慰。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外出的占61%,她们由于长期不与父母见面,沟通交流少,孩子对父母产生距离感,偶尔电话或者网络聊天,父母仅仅局限于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孩子的内心世界缺乏了解,导致孩子缺乏亲情抚慰。另外,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多数留守儿童性格孤僻,不善于与同龄人交往,更不愿意向其他监护人倾诉。二是学习上缺乏指导。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其祖父母监护,由于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对孩子的学习在监管上力不从心,更谈不上辅导、批改家庭作业等。他们普遍存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够重视,总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很少与代课老师沟通交流,对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更是一无所知,在孩子的生活上仅限吃饱穿暖,导致家庭教育方面产生缺失。三是行为上缺乏约束。监护人由于隔代监护,对孩子普遍比较溺爱,对孩子的一些错误行为不及时纠正甚至听之任之,常习惯于“物质”鼓励、用钱财刺激,使孩子在钱物上寻找“心理平衡”。加之既要照顾孩子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农忙时无暇照看孩子,与孩子沟通少,对孩子约束少。导致留守儿童存在说慌、打架等不良现象,甚至沉迷于看电视、打游戏等,更有甚者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高度重视,建立机制。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倍受社会的广泛关注,关爱好留守妇女儿童,使他们共享美好生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因此,要把关爱好留守妇女儿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由各级党委牵头,成立关爱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把关爱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落实,教育、卫生、计生、农业、财政、扶贫、人社、民政、
综治、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使关爱机制规范化、常态化。
2、落实政策,提供保障。一要完善和扩大社会保障体系,为留守妇女儿童提升基本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要求,努力推进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改善留守妇女儿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提升她们的生活质量,重点解决好留守妇女看病难、留守儿童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避免“因病致贫、因贫返病”现象。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农村投资的政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进行扶贫异地搬迁,加快乡村道路、生态能源、农田水利等方面投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大社区,提升服务功能,减少农民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使她们出行方便、住所宽畅、饮食安全、生活舒心。三是提高家庭收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抓住我县煤田开发的黄金期,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就业创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在服务业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就业渠道,使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带动贫困妇女就地务工,不断提高家庭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的生活困难和家庭负担,实现“人回家乡,情投故里,福满家园”的美好愿望。
3、部门联动,开展关爱。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留守妇女儿童进行摸底,并逐人造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要将关爱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发挥互联网资源优势,组织留守妇女儿童定期到村社区服务中心,与亲属进行视频聊天,增进彼此的感情。各涉农部门要针对留守妇女的不同现状,制定合理的科技培训计划,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科技知识、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她们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及创业技巧。劳动保障部门要支持留守妇女创业再就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妇女发放必要的小额担保贷款,为她们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教育部门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和消除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现象。要针对留守儿童学习心理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师生一对一结对子,定期开展教育、帮扶等各类关爱活动,进行课外辅导和谈心等。民政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特别困难的留守妇女儿童家庭给予重点倾斜,纳入城乡低保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从而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司法部门要为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为权益被侵害的留守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留守妇女儿童争当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文广等部门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开通专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传播正能量,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业余文化生活。医疗卫生部门要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她们的身心健康;各级妇联组织要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及“爱心妈妈”小组,定期上门入户与留守妇女儿童谈心交流,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求所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妇女儿童得到关爱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