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
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是人生五礼中的一种,是属于汉族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婚聘之礼甚至可以追溯到甲骨文。3000多年前的周朝就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礼”,婚礼是嘉礼的一种,载于儒教圣经《仪礼·士昏礼》《礼记·昏义》中,并且在《开皇律》《唐律》《宋刑统》《大明律》等历朝法典中得到推广,还通过吉凶宾军嘉五礼的传播影响了朝鲜、日本、越南等汉文化圈国家。婚前礼仪,指迎亲之前所需要的礼仪,按照礼制的流程,三书:聘书、礼书、迎书。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之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就是准备婚服,最后才是迎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