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程序及权益保护。根据不同情况,暂予监外执行可由法院直接决定,监狱提出书面意见并获批准,或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决定书需抄送检察院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特殊情况下,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可在监外服刑,但需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不同阶段且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其办理程序有不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于那些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同时,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3、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通常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但在案件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可能罪犯就已经具备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此时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决定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而在制作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之后,还要求同时抄送给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才行。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的,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经过申请批准,则可以在监狱之外的地方服刑,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可以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暂时脱离监狱,按规定在社会上接受改造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申请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刑期、行为表现等,同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办理流程。首先,犯罪人员需向执行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行机关会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随后,执行机关将申请材料报送法院审查,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决定。一旦获准,犯罪人员将按照监外执行计划在社会上接受改造。办理过程中,执行机关会对犯罪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旨在保证犯罪人员能够得到适当的改造和社会重新融入的机会,同时也要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结语
犯罪分子的监外执行程序因具备不同条件而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可直接决定。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监狱管理机关批准。3、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安机关审查决定。办理过程中需抄送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查流程。此举旨在保证犯罪人员得到改造和社会融入的机会,同时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