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类型有:
1、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