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议您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的基础上,可以一次性摊销剩余的装修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剩余的租赁期为零,所以只能一次性摊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