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尊重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