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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的益处有什么呢

2024-04-0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婚内财产协议的益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夫妻关爱;

(2)体现个人价值;

(3)家务分工补偿;

(4)财产分割便捷;

(5)减少决策纷争。

一、献血法中鼓励性补贴

无偿献血是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行为,传递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体现着社会的温度,提倡无偿献血,彰显的是社会正能量。但是,在献血过程中,每一位献血者都会有一定的付出,包括时间、身体等方面,对此,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不为过。这样做体现的是对献血者的关爱,是对无偿献血行为的鼓励。

二、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不仅体现在各项法律规范中,更体现在人民法院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中。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共有财产分割权和承担共同债务的平等义务;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关怀”不仅可以给女人适当的房产份额,还可以将住房等特殊财产分配给女性;有益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不应受到损害;不滥用权利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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