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一、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属于法定继承制度必要的特殊补充形式,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而遗嘱继承中的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不享有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也就不能因此发生代位继承,故不适用。
二、继承权转移是在什么时间
转继承权的发生时间是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发生的。并且转继承权的成立要求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遗嘱继承和遗赠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三、继承权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吗
遗嘱公证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算遗赠,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