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裁员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裁员的标准是什么?

2024-04-0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司裁员的标准是公司发生困难或者公司需要转型然后需要进行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裁员时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公司裁员并未规定赔偿金相关法律规定了补偿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调岗是裁员吗

1、公司调岗不是裁员。2、调岗是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3、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经济裁员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公司经济裁员的流程如下: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风险提示:企业不景气需要裁员需要听取工会的意见此外企业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劳动合同的监督、集体合同的订立与救济、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都起着重要参与和监督作用企业在进行相关决策时或听取工会意见或接受监督都离不开工会的作用发挥。

公司如何裁员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该内容由 周传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