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在现阶段,非全日制就业的人群主要是一些正规就业能力较差的劳动者,如下岗失业人员,因而,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协议形式未严格限定,可以订立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时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灵活就业的特点,努力创造有利于灵活就业的条件和环境。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期限较短,有时甚至是即时给付劳动,即时支付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内容也较为简单。订立口头协议,可以方便开展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员工的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形式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试用期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综上所述,作为用人单位在进行招聘的时候,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是会照片一部分非全日制用工的,在招聘非全日制用工的时候,双方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有时也可以签订口头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