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让行的原则是不能影响直行车道车辆行驶,就算你已经停车,但是仍然占了直行车道,影响了直行车道车辆行驶,所以导致了事故发生。不过,如果你已经停车,对方也应当负一定责任,毕竟到路口应当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所以应当是双方责任,至于谁主谁次,看交警理解。如果判你全责,可以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