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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特点是什么

2023-10-0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侵占罪的特点:

1、侵占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侵占罪;

2、侵占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知道属于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仍然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

3、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产:一种是别人保管的财产;第二,别人的遗忘不等于遗忘,也不同于遗弃;第三,别人的埋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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