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必须支付抚养费,但是存在以下情况的除外:
(1)离婚时子女已经成年;
(2)夫妻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
(3)双方协议一致,不需要非抚养子女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者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条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离婚后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协议,也可以起诉。离婚后,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商量,看对方是否愿意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对方愿意负担的,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约定,协议达成后,对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抚养费;商量后,对方不愿意负担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抚养费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