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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工资待遇条款不明确的处理方法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劳动者应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双倍工资,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可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可投诉,未签合同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最高法院规定,用人单位迫使解除合同需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司法实践中,公司文件、录音等证据也可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结语

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并可参考劳动者的证言、考勤记录等。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发放工资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立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未签订合同还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在司法实践中,还可使用公司业务往来文件、录音证据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若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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