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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怎样补办土地证?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补办土地证应先进行土地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7)其他证明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包括填写土地登记簿及土地权利证书。具体事宜,建议直接到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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