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只要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胁迫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等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具有约束力,确认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期间是连续计算的。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补签有没有效力
1、如果当事人依法补答劳动合同的合同有效力。一般只要补签劳动合同时双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目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1、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效力。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续签合同同意书有没有效力
1、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属于对劳动合同续签的一个约定,也即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签署后,确认书中的相关内容对双方有约束力,认定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劳动期间是一个连续计算的问题。
结语
劳动合同补签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的自愿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补签应避免欺诈、胁迫等行为,并不得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或剥夺劳动者的权利。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是对劳动合同续签的约定,签署后具有约束力,确认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期间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