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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拖延不处理要怎么办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主动协商和解。

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当事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进行解决,不论是赔偿项目、赔偿计算标准还是赔偿数额,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个方案,进而实际履行。

2、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争端,可以通过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具体为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一方当事人总是拖着不处理事故相关事宜,那么,诉讼是可作为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更改可以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可以通过提出复核进行修改。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协议书有效期一般多久

交通事故协议书有效期为十日,具体起始日期如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造成人员伤害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葬礼时间结束之日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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