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扣证期间先到扣证的大队领安全学习的表格参加安全学习。2、期满后凭安全学习完毕后的表格到考训中心办理科目一考试手续(不用预约)。3、考试合格后将档案拿给档案室存档换取考试通过的证明。4、拿上证明去扣证大队领取驾驶证,如果有降驾的还需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