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行政区,按照户口登记簿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一、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有哪些?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户口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死亡。
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2、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回国定居。
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恢复户口手续。
4、参军入伍。
需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5、复员退伍战士入户。
需持市安置办的退伍落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部队军官转业入户需持市转业落户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现分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6、因重复申请户口的注销流程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各地规定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