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有前提条件:已办理税务登记。
一般来说,公司购货,但却以公司法人个人的名义支付货款,属于物与款不一致的情况,与实际业务不相符,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贵单位不允许给对方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开具了,则属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况,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律快车提醒您,正确做法应当是公司购货应以公司银行账户汇款给贵单位,贵单位按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公司。
公司法人行为不一定属于单位行为,法人犯罪不一定属于单位犯罪。法人犯罪究竟所指为何,我国现行刑法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法人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经法人决策机构授意或允许,为法人的利益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公司法人主要承担的是民事法律责任,但如果出现了违法犯罪行为就有可能面临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则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
2、这里所说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2)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