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时间久了要怎么作废,最长的期限是多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80天内购货方未进行认证的则被作废。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