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4、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5、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6、长期护理费:4196× 12× 20× (50%、40%、30%);7、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8、交通费:500-2000元;9、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32598.7×20×70%56381.8元;农村标准:11669.3×20×70%63370.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